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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工程学院招生网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7-9 15:55:06

2017重庆工程学院招生网招生计划、批次、专业及录取
第十条  招生计划及批次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学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3.2017年学校在重庆和四川投放了本专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批次和类别分别为:
重庆:本科第二批、美术本科B段、对口高职本专科、高职专科批(普通文理类和美术类)。
四川:本科第二批、专科批。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共设16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专业: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程造价,环境设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专科专业: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影视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市场营销、商务英语、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后续志愿中择优录取。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基本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3.凡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在录取专业时,凡是进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投档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5. 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市、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文理兼收。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名。若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
7.我校无预留本科计划,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8.学校在录取期间将通过电话等方式与考生进行录取确认,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9. 具体录取规则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层次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15000元/年,专科层次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108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通过学校官网或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个人和企业助学金、定向就业奖助学金等。同时,学校还给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重庆籍建卡贫困户学生可学费加住宿费全额贷款,应贷尽贷),专科可以贷三年,本科可以贷四年(国家财政贴息)。
二、国家奖助学金
1.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统招学生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年。
2.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统招学生家庭贫困、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年。
3.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三、学校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本科新生中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新生,高考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高,可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申请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校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8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3.专升本奖学金(200元/生)、本升硕奖学金(1000元/生)、科技创新奖(200-5000元)、学术论文奖(每篇500-1000元)、活动竞赛奖(200-2000元)。
4.我校还设立有开榜奖学金、艾普奖学金、见义勇为奖等。
四、企业奖助学金
凡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500元-8000元/年的企业奖助学金。
五、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
凡我校统招学生在校和毕业期间自主创业,可享受国家最高5万元的自主创业资助金,同时在创业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多种优惠政策。
六、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凡应征入伍的直招士官、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及退役复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8000元/学年。
七、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寒暑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企业带薪实习、“学工”实习、企业职场体验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62846588
传    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gcxy.com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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